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是哪些?,有什么样的规定呢

作者:揭阳律师 时间:2024-03-27 联系电话:15555555523(123中8个5,微信同号)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无限期(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这个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双倍。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存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问题,用人单位最多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如果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到期终止,单位以相同或更高待遇要求续签的,你不同意续签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必须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情况下才能解除